卫生许可申报须知
  卫生行政许可申办事项

一、新申办的卫生许可证在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办理,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申请卫生许可证应提供下列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预先核准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资格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3、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4、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卫生管理员资格证明;
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和/或租赁协议复印件或其他合法有效证明);
6、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7、内部卫生管理的组织、网络、制度;
8、基本卫生设施名称、数量、位置等;
9、新建、改建、扩建单位的卫生验收认可书;
10、生产经营者承诺书;
11、卫生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年度复核的卫生许可证在许可受理科办理,填写卫生许可证年度复核申请表,提供以下材料:
1、卫生许可证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4、基本卫生设施名称、数量、位置等;
5、卫生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卫生许可证四年期满后需要延续卫生许可证的,申请者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并提供材料,材料内容同新申办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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